航企教字【2017】3号 关于开展实训室建设检查的通知
南昌理工学院、海南科技职业学院、共青科技职业学院:
为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训室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根据《关于检查实训室建设、建设完成现场核验和资产入库三统一的通知》安排(航企字〔2016〕87号),集团将从1月13日-14日组织专家对实验实训室建设三统一情况进行检查,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、地点
1.检查时间:2017年1月13日-14日
2.检查地点:各学校实训室
二.检查内容与方式
依据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对应课程、课程对应行业、对应省内企业、对应行业及培训项目所需设备建设实训室方案(设备清单)、通知及设备采购协议明细进行现场核验数量验收、质量验收。并对二级学院、教务处、资产处、财务处进行备案材料核查。
(一) 二级学院备案材料
1.实训室建设方案会议纪要。
2.实训室建设方案有院长、副院长、专业系主任签名。
3.学校名义下发的实训室建设文件。
4.实训室设备数量、质量验收二级学院留存联。
5.实训耗材领用、作品归仓办理日出库手续日记帐,学期末出进销盘存报表,报表上报教务处、资产处备案。
6.实验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,每年至少2次。
(二)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材料
1.二级学院院长、副院长、专业系主任签名的实验实训室建设方案。
2.教务处上报学校的代拟稿文件。
3.学校名义下发的实训室建设文件。
4.各二级学院学期末实训耗材进销盘存报表。
5.实验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,每年至少1次。
(三)资产处备案材料
1.已入库的固定资产同时进行仪器编号,并在仪器上粘贴仪器编号标签,帐实相符。
2.设备维修材料审批过程原始材料。
3.二级学院报设备维修验收核验原始材料。
4.二级学院设备数量、质量验收资产处留存联。
5.实训室现场核验记录清单,每年至少1次。
(四)会计记账
资产入库报销,报销单附件为数量验收单、质量验收单、采购协议(档案馆备案的协议书复印件)、供应单位的税票、实训室建设方案通知。
三、检查人员
第一组:李贤瑜、邱震钰、张小莹、王先红、邱腾飞;负责检查南昌理工学院。
第二组:梁运涛、范小琴;负责检查海南科技职业学院。
第三组:赵伍英、敖华、陈淑芬;负责检查共青科技职业学院。
四、各学校派质管办(人事处考核科)1名工作人员参与检查,对实训室建设检查核验材料备案存在问题,下达纠改通知,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。
五、请各校办公室(事务中心)统一收取各二级学院实训室设备清单,于2017年1月12日前反馈至442136524@qq.com。
附件:二级学院实训室设备现场核验清单
澳门的新浦京
2017年1月9日